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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13 09:43:55解决时间:2022-01-31 12:56
(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
(二)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考试期间,学校将依照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等文件规定实施疫情防控,请考生、家长以及所在学校参照疫情防控指南提前做好疫情预防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的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招生报考资格,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通过上述手段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承诺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学校举报电话:0551-6383071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三联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