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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21 01:49:28解决时间:2022-02-11 18:39
5、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6、我校已经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社会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的资助政策体系,为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通“绿色通道”。家庭困难大学生按《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特别提醒
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网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畅通。
9、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64-371210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0、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64-3711032
学校官网: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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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