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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14 08:25:45解决时间:2022-02-14 16:47
1、贵校学生是否享受公办普通高校学生同等待遇?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33条规定,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均享受同级公办普通高校学生相同的待遇。
2、国家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
学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设立了多种奖学金,每学年对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进行激励。同时,国家还会对成绩优秀、家庭贫困的同学发放奖学金、助学金,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每年学校都会有30%的同学获得各类奖、助学金。
目前学校提供有以下几种奖、助学金:
东软华天奖学金10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东软教育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人?年
二等奖2000元/人?年
三等奖1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2100-4500元/人?年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让一个孩子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
根据国家规定,2020年凡报考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金额高不超过8000元/年,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这使部分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却无法支付学费的同学能够有机会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完成学业,实现梦想(详情请咨询县(市、区)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考生户口怎样办理?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及成都市公安局有关户籍改革的意见,对普通大学生的户籍迁移实行自愿的原则,可将户籍保留在原籍。成都市(包括所辖区、县)的学生一律不迁户籍。其他愿意将户籍迁入我校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迁移证明。户籍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若当地公安机关对学生户籍迁移另有规定的,请按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
5、贵校外地学生假期探亲可享受火车票半价优惠吗?
学校是国家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寒暑假回家探亲往返均享受火车票半价优惠,考生入学,可凭学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火车票。
答案来源于:2020年成都东软学院招生问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2022年攀枝花学院与成都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成都东软学院、成都银杏管理学院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我校作为调剂学校与攀枝花学院(选拔学校)联合开展2022年专升本招生,凡与攀枝花学院对口的专升本合作学校(以下通称选送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均可填报我校本科对口专业志愿,通过攀枝花学院组织的招考录取程序,被我校录取后,进入我校相应专业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
1.招生对象及专升本对口专业
招生对象为选送学校相关专业2022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和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各选送学校具体对口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2.学费
我校各专业学费如下:
动画、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19000元/年/人
其余专业:18000元/年/人
3.选拔考试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查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保送录取和免试推荐除外),应参加攀枝花学院统一组织和命题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3门(每科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由全省统一命题,不考听力。
考试时间:4月21日上午09:00-11:00(专业课)、下午15:00-16:30(大学计算机基础),4月22日上午09:00-11:00(大学英语)考试。
考试地点:原则上考生所在的选送学校考点。
4月27日后,学生可以通过攀枝花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专升本考试成绩。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4月29日18时前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只限对课程成绩统计进行复核。选送学校汇总申请查分名单,并于4月29日19时报送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学院组织开展成绩复核,并于5月8日前公布查分结果。
4.录取
攀枝花学院根据总体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录取计划。
考试选拔录取由攀枝花学院组织开展,按照攀枝花学院发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攀枝花学院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我校向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5.体检
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均须按升入学校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6. 其他事项
(一)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选送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相应入学报到材料。学生在本科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与录取通知书,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二)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我校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我校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四)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但要注明“X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