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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19 08:18:45解决时间:2022-06-07 12:30
(一)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宁波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