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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8 00:33:57解决时间:2022-06-07 12:53
4. 团组织材料(含团员证、团员介绍信、入团申请书)。2020 级新生团员需及时在网上“智慧团建”系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详见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0 级新生“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5. 需要资助的贫困生需开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调查表(调查表及资助政策随通知书寄 送,请根据要求到当地民政部门盖章,报到时带来)。
6.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若需迁移户口的新生,请凭《录取通 知书》、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到时,请将户口迁移 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院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统一办理入户手 续。不迁移户口的新生,在校期间将不能再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新生办理迁户时需注意 以下事项:
1) 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内容务必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的内容一致;
2) 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缺项,同时需加盖户口专用章;
3) 迁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金海三道433 号。若有疑问,请与校安全保卫部联系,咨询电话号码:0577-86559456。
答案来源于:2020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