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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3 11:15:18解决时间:2022-06-07 13:35
3.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毕业证书的仅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同时需准备电子版一份);
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6.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和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学术或专业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8.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申请材料1-4项纸质版需邮寄至长春理工大学研招办(邮寄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邮政编码:130022;接收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31-85582476)。4-8项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涉密材料不得提交。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0年长春理工大学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