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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09 00:02:37解决时间:2022-06-07 13:59
4.各学院新生的导师名单,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9月30日前将《重庆师范大学2020级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答案来源于:2020级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确定和个人培养计划制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