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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09 02:56:30解决时间:2022-06-07 13:57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以下2类证明须于2020年11 月10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09室):
(1) 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 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考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