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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29 07:51:47解决时间:2022-06-07 14:0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诚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