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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03 14:07:16解决时间:2022-06-07 14:34
1、2020 年12 月19 日-28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进入复试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2、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
复试日期:2021年4月上旬,具体日期以网上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在上海报考点报考的考生,所有笔试科目在本市研招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外省(市、自治区)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研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所有单考考生、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各方向港澳台考生一律在上海参加初试。
复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本部;
4、文化课考试:
⑴国家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⑵单独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的外语均由我院命题;
5、专业课考试:
⑴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一律在本院参加专业主课考试(即:初试科目四),报名时须选择在上海参加各科考试;
⑵凡参加复试者,请根据考试要求提交相应的论文、作品等材料(详情参见附录),以供考官参阅。报考各表演专业的考生,应根据相应的专业主课考试曲目要求(详见附录),填写《考试曲目表》(请从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并在参加复试专业考试时现场提交。曲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提交自备的伴奏乐谱(不接收简谱)。注:如届时考生放弃考试,请来电告之我办,以便合理安排考试顺序。
6、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于复试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事宜。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学术成果。以上材料的具体提交日期另见复试通知书;
7、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四;
8、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五;
9、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附录六;
10、各专业方向的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七;
11、参考书目详见附录八。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