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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3 11:11:00解决时间:2022-06-07 14:49
3.入学后授课地点在北校区(太白南路2号)。
4.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本简章如与教育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文件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BA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