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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19 09:13:59解决时间:2022-06-07 14:5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49
咨询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
2.各教学单位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0991-2555723)
美术学院(0991-2503171)
设计学院(0991-2552715)
舞蹈学院(0991-2551001)
戏剧影视学院(0991-2552657)
传媒学院(0991-2552423)
文化艺术学院(0991-7520963)
高职学院(0991-7533280)
3.监督举报电话:新疆艺术学院纪委(0991-2554921)
4.学校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编:830049
5.学校网址:www.***.cn
6.招办微信公众号:请搜索微信公众号:“新艺招生就业处”
附则
答案来源于:2020年新疆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1.考生必须使用本人账号登录艺术升APP参加考试。
2.考生在进行网络视频考试前,要仔细阅读各专业的考试内容和拍摄说明。
3.正式考试时,考生须素颜出镜,露出额头及耳朵,保证脸型的整体轮廓和五官清晰,不得佩戴美瞳隐形眼镜,佩戴隐形眼镜的考生仅限透明款,佩戴框架眼镜的考生须避免镜片反光。
4.考试开始前,考生须通过人脸识别,核验考生身份。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画面范围,主机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
5.考生使用规定的软件考试,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要求画面稳定、声像清晰、音画同步,不得切换画面,应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动作。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考试时手机不允许接入任何外部输入输出设备,否则系统将自动终止视频录制。
6.作品完成后,点击停止按键完成并保存,超过规定的时间,系统自动停止并保存,视频一旦提交,不能更改。
7.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如未按时完成或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的,将无法再进行考试,考生成绩以“缺考”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