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网
更新:2022-07-24 17:09:53解决时间:2022-06-07 16:59
政府、学校、社会机构及个人为支持、表彰和鼓励贫困、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各种形式的奖金。
政府设立的奖金有:“国家 奖学金( 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金 (3000元/人均)”。
我校设立的奖金有:“优秀学生 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二等600元/人;三等300元/人)”、“三好学生标兵 (1000元/人)”、“校长奖学金(1500元/人) ”“自胜奖学金(1000元/人)”、“西部励志奖学金(1000元/人) ”、“考 取研究生奖学金(200元/人) ”。
社会捐助的奖金有:“淮都奖学金”、“天韵梦想奖学金” 、“倪氏文化金"、“国元证 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弘毅奖学金”。
答案来源于:2018年阜阳师范大学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