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第十一条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第十二条报考条件: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制专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第十一条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第十二条报考条件: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制专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在2011年被东莞市轻工业学校(原:东莞市厚街专业技术学校)、东莞理工学校、东莞市经贸学校(原: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惠州商贸旅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原:惠州商业学校)、惠州工程技术学校(原:惠州工业科技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且有广东省户籍、正式学籍的学生。第十二条报考条件: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3.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第十一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报名面向所有在东莞务工青年(包括外省籍),基本条件如下: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1.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4正在东莞市各类工厂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的人员(如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酒店服务员、销售人员等),或正在东莞市农
2022年东莞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温馨提醒报考对象和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