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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4 08:07:24解决时间:2022-06-07 21:07
(1) “烈士子女”加20 分;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 分;
(3)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 分;
(4)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 分。
2. 地方性加分项目2 项:
(1) “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 分;
(2)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 分。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 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