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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03 13:47:34解决时间:2022-06-07 21:20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7号)要求,加强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及“中职招考指南”发放情况。对相关违纪违规责任人员,按有关纪律惩处条例,依法依规处理。
(二)市教育局将把初中普职分流比、普职招生比、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和县市区职成教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县市区教育局应把所属初中学校职普分流比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全市中职招生举报电话:市教育局、市中职招生办:0739—5603945;市人社局0739—5026208;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5601021。
答案来源于:2021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