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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5 06:15:12解决时间:2022-06-07 21:29
(1)普通类(物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四选二”。
(2)普通类(历史)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和“四选二”。
(3)艺体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专业术科。
12.高考文化总成绩卷面满分值为750分,由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
(1)分数构成
普通类(物理)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选二”。
普通类(历史)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选二”。
艺体类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四选二”。
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艺术术科统考成绩x2.5x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x60%+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x2.5x40%。
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播音与主持类校际联考成青2.5x40%。
体育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x2.5x60%。
(2)各科目卷面满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科目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按考生卷面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考生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书法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播音与主持(校际联考)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3)外语选考英语语种
英语科目总成绩=笔试成绩X13÷12+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英语听说考试成绩=英语听说考试卷面分÷3(四舍五入取整)。
13.本科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高职高专、民办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本科省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须使用省统考相应的术科成绩。省统考涵盖的其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可直接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经批准也可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由院校单独组织考试(下称校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组织校考;其他高校须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组织校考。经批准自行组织校考的高校(不含校际联考高校),其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
14.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有关高校承担评卷任务。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考评卷规范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评卷顺利进行。各高校、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评卷教师严格执行评卷工作规定和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15.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计、合成,并通过短信方式直接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本人预留的手机,考生还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等指定渠道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答卷复查。答卷复查范围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错评.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卷宽严。
答案来源于: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