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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30 07:28:31解决时间:2022-06-23 12:55
我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成绩、志愿相同文科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再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理科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再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
中职升高职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执行。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相关加分的规定。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21-6681668、0421-66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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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