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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09 17:11:15解决时间:2022-07-06 12:30
| 名称 | 榆林学院 | 呼伦贝尔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67 | 508 |
| 校友会(综合) | 452 | 437 |
| 武书连 | 545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7 | 83771 | 341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387 | 96824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0 | 22447 | 40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3 | 4631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29 | 52006 | 301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319 | 54275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6 | 14022 | 39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02 | 34057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32 | 51322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283 | 61511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8 | 70382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二批 | 325 | 52865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61 | 10704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8 | 15094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46 | 24891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0 | 31213 | 16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416 | 16573 | 392 |
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榆林市唯一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从绥德师范走来,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绥德师范是播种西北革命火种的地方,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培养了2万余名杰出人才,3位校友成为副国级领导,60多位校友成为新中国党政军高级干部,8位校友担任过中共陕西省委书记,70多位校友为中国革命英勇献身,这里为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做出了特殊而重大的贡献。毛主席曾亲笔为绥师同学题词“奋斗”,习仲勋为绥师题词“革命英才的摇篮”,校友齐心曾为学校题词“西北革命策源地”。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被陕西省确定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榆林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暂行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院积极筹措资金,设立困难资助基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依据“陕西省资助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办法”(试行)[陕教育财发(1992)3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
凡属我院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校学生,学习刻苦,成绩良好,遵纪守法,生活俭朴,但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完成正常学业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困难资助基金。
二、资助的条件:
凡学习刻苦认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父母双亡,本人为孤儿,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2、父母年老体弱,长期患重病或身体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且无亲友资助者;
3、单亲家庭或父母双方均下岗,城镇居民家庭月经济收入人均不足150元者;
4、农村家庭无成年劳动力且经济收入不稳定,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5、家庭经济困难,且家庭上学孩子人数较多,父母确实无法为其提供上学条件者;
三、资金筹措及发放:
1、学院从学生学费中提取1%作为困难资助基金,分为特困生资助和普困生资助两类。
2、学院特困生资助按学生人数的2%确定,共分五个档次:800元、700元、600元、500元、400元,每年一次。普困生资助按照各系总人数分配,人均20元,由各系根据困难学生情况如实地进行资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家庭及个人遭遇特殊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可适当增大,资助人数一般不超过全系学生总数的4%。困难资助工作一般在每年4月份进行。
3、为了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各种资助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四、申办程序:
1、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出具家庭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等);
2、由所在院系通过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困难情况全面了解后,视学生困难程度建立贫困生档案;
3、由各院(系)依据建档情况,按照学生处下达的资助比例、条件及标准确定资助学生的档次,所在院(系)公示后,院(系)会议研究加盖院系公章,报学生处审核,并在全校公示后执行。
4、每学年学校要对被资助的学生进行一次评估。由各院(系)就其家庭经济变化情况,本人学业成绩,在校表现情况及资助金的使用等给予评估并报学生处审查,学生处将对贫困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助条件者,应取消其资助资格。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受的资助,并追缴其所受资助的金额:
1、学习不努力,不刻苦,不思进取,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者。
2、有不良生活习惯,生活不节俭,有吸烟、酗酒或大吃大喝现象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院(系)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4、家庭因盖新房、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者。
5、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而不积极者。
6、有勤工助学机会,但个人因主观原因而放弃者。
六、目前其它的资助类型:
1、国家奖助学金
2、榆林市民政局资助
3、何崇鋈教育基金
4、榆林市慈善协会
榆林市慈善协会与榆林学院共同商定,每年由榆林市慈善协会、榆林学院各出资10万元,共20万元,资助当年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优秀特困大学生100名,一次性资助人民币2000元。
5、对于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慈善捐助,资助对象及具体额度按照资助方的具体要求确定。
呼伦贝尔学院地处祖国北疆,位于中俄蒙三国交界,坐落在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呼伦贝尔市,是呼伦贝尔市唯一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8年成立的呼伦贝尔大学,1977年恢复本专科招生。1992年,海拉尔师范专科学校、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管理干部学院合并,重新组建成立以师范专业为主的呼伦贝尔大学。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呼伦贝尔学院。2000年后,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等5所学校相继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高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植根呼伦贝尔,推进应用型本科建设,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教育部评估中心专家组一行7人对学校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开展进校现场考查工作,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同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
1.学校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2.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招考科类为文科和蒙授文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招考科类为理科和蒙授理科的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书法学专业只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相应专业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 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 科类为体育和蒙授体育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除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的资助政策外,学校大学生资助政策有:
一、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设置的岗位有:学生助理岗位每人每月150元报酬。
二 、社会力量资助。学校通过争取社会力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目前,我校开展的社会力量资助有:(1)“勤则通”奖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2000元。(2)“一帮一”结对帮扶资助,由我校教职工捐资设立的资助,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3)乌兰夫奖学金,每人资助10000元。
三、校内奖学金。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每学年开展一次评比。
四、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