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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19 22:21:02解决时间:2022-07-17 10:16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继续按照部分区联合招生和其余区县自行组织考试招生两种方式进行。联招区的联招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组织,非联招区县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在区县自行组织。
3.其他招生
市教委批准的24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和12所市级重点中学市级学生艺术团高中招生;7所市级重点中学面向自主招生区县的招生;重庆市第十一中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13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之一,面向全市计划单列招收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男生的招生等工作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4.降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