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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19 22:07:51解决时间:2022-07-19 12:41
邢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直隶第四初级师范学堂始建于1910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改建为“邢台学院”;2014年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和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943.16亩,建筑面积34.96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924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近18000人。学校设有20个二级学院(系、部),目前招生50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美术学、国际贸易学和会计学是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被评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人才培养创新高地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018年普通本专科生学费标准是:
本科专业学费待定,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艺术类专科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3500元/学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700、800、1000、12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2、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3、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4、舞蹈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1、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须取得邢台学院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