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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01 08:07:30解决时间:2022-07-31 10:34
6、测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测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拍照,不得向他人透露考试内容。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设备退出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7、考生需确保考试过程中网络通畅,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情况,须及时联络工作人员。测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一旦发现考生有恶意断网等行为的,视为作弊行为严肃处理。
8、测试期间,考生本人因不可抗因素申请并经考务人员允许离开考场的,再次进入考场需重新进行设备测试及考场环境检查。
9、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22综评诚信测试承诺书.docx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校测网络测试考生须知
1.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合格。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人选及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占85%、校测面试成绩占15%。(折算方案见附件)
3.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除强基计划外,综评批次录取先于其他批次录取,一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即被正式录取,请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及确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投档、录取规则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准。
我校2021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