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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17 20:34:02解决时间:2022-08-17 10:54
学院创建于1951 年,先后经历了河南省洛阳农林中等技术学校、洛阳林业专科学校、洛阳林业学校、河南省林业学校等几个发展阶段。2002年河南省林业厅与河南科技大学联合办学,在河南省林业学校基础上成立了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经10余年发展,2010年学院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定为首批省级行业示范性职业学校,2013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与河南科技大学剥离,独立设置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学院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规范的管理,在生态环境工程系统和职教领域中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近年来先后被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等单位确定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IT职业技术教育工程定点院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中国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才培养基地”、“河南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实训基地”、“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省诚信规范招生示范院校”、“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河南省首批省级行业示范性职业学校”等。
学院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进行录取。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河南省规定的专科分数线的,按照二者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录取。报考我院普通类各专业考生均可享受农林院校第一志愿降20分优惠政策。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学生录取后可通过学院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或学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hnfjc.cn)或生源省区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查询。
第一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和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的评选与评定。
第二条 学院按25%比例设有奖学金,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年1500元,二等奖每年800元,三等奖每年500元。
第三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设立有困难学生救助基金,符合条件学生均可申请救助,可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3963507 6350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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