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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8-20 18:12:51解决时间:2022-08-20 16:33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类型 |
|---|---|---|---|---|
| 应急救援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安全类 | |
| 建筑消防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建筑设备类 | |
| 大数据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 法律事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实务类 | |
| 法律文秘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实务类 | |
| 法律事务(律师助理方向)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实务类 | |
| 司法警务(特勤特警方向)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执行类 | |
| 司法警务(安全检查方向)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执行类 | |
| 司法警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执行类 | |
| 行政执行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执行类 | |
| 民事执行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执行类 | |
| 社区矫正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执行类 | |
| 刑事执行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法律执行类 | |
| 司法信息技术(信息安全方向)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司法技术类 | |
| 刑事侦查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司法技术类 | |
| 司法信息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司法技术类 | |
| 司法信息安全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司法技术类 | |
| 安全防范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安全防范类 | |
| 安全防范技术(航空方向)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安全防范类 |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在政法机关及法律服务机构工作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精通法律、公正为民、服务基层的高素质法律实用人才。
核心课程: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婚姻法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制作、律师与公证实务、警务实战技能等。
就业方向: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及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等。通过实习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可获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通过司法考试,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面向公安、法院、检察院、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统一安排实习,可与就业对接。
培养具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官岗位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高效率;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忠诚敬业、勤勉细致的高素质法律实用人才。
核心课程: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制作、秘书实务、书记官实务、庭审录入、公文写作与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警务实战技能等。
就业方向: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及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等。通过司法考试,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面向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统一安排实习,可与就业对接。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或两年* *两年制仅适用于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 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从事基 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及中小企业,在基层法律服务、司法助理 以及中小企业涉法事务管理岗位,从事基层法律代理、法律咨询、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 制宣传、法务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逻辑推理能力:
2.具备分析和解答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能力;
3.具备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能力;
4.具备和解、调解等组织协调能力;
5.具备仲裁与诉讼代理能力;
6.具备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能力;
7.具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各种社会活动的团队协作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民法原理与实务、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代理、中小企业法务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法律文书制作、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诉讼代理、法制宣传等实训。
在司法局(所)、街道、社区、中小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速录师法律职业资格证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法律事务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法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公安特警、巡警、特勤、航空安全员等职业岗位必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政治思想坚定、实战技能过硬、作风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警务实用人才。
核心课程:法律基础与宪法、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警察学、治安管理、警务实战技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特殊勤务、警察查缉战术、安全保卫实务等。
就业方向:可参加公安特警、巡警、特勤、航空安全员相关岗位招录考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等。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可取得消防管理等职业资格证书。面向公安特警、巡警、特勤、航空安全员等岗位,统一安排实习,可与就业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