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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7 08:00:22解决时间:2022-08-20 16:50
银川能源学院/ 图书馆藏书:
银川能源学院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初创于1999年,由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举办;200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校,校名为银川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校名为银川能源学院;201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王太校区、滨河校区和鹤泉湖三个校区,拥有完备的教育教学、实验实训和公共服务体系。校园占地面积98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室19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一亿元;拥有宁夏单体最大的图书馆,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16万册。学校生源地覆盖全国19个省,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600人,教师总数近800人,硕博学位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7%,“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25%。
学校设置12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1个、重点学科1个、优势特色专业1个、重点(培育)建设专业3个、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5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学校通过多年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以能源、化工为重点的办学特色。
建校23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厅、银川市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始终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定位,秉承“明德善思、求实敏行”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紧跟市场需求,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主动融入宁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已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3万余名,其中在宁夏就业约占70%。学校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积极为企业、城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累计帮扶企业职工和城乡劳动力培训超过13000人次。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办学,先后与12所国(境)外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办学合作关系,为宁夏高等教育的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显著贡献。
学校先后被银川市授予“服务银川经济建设特别贡献奖”、中国教育报授予“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授予“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奖”,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现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理事单位,闽宁合作福州大学对口援建高校,宁夏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我校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同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具体政策相同
录取
第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三条 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四条 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项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单项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
第五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认可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按照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同分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九条
(1)我院与福州大学实施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每年选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财务管理、土木工程、风景园林、物流工程、商务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食品质量与安全、社会工作”各专业优秀学生,以“1+2+1”或“2+1+1”的模式与福州大学联合培养。
(2)“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与福州大学实施“2+2”专业人才培养实验班。
(3)“物联网工程” 专业依托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共同培养面向ICT(信息通信技术)行业的应用技术人才,共同建设智慧城市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共同打造宁夏领先的信息通信应用体验中心和推广中心,毕业生由中兴通讯安排就业。
(4)“金融工程”专业与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共建,由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在银行、保险、证券行业共建人才培养方案,在入学教育、专业课授课、实习实训、就业指导过程中参与专业建设。
(5)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可在毕业前申请福赴美国、英国、泰国、马来西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院校深造学习。
(6)“机电一体化”“电梯工程技术”专业是宁夏福埃沃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与我校沟通打造多模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示范专业。
(7)“光伏材料制备技术”与鄂尔多斯集团定向培养。
(8)“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与台湾树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赴台湾交流访学。
(9)生源为宁夏籍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全日制高职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10)宁夏籍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十一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凭银川能源学院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艺术类招生录取:以该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根据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具体加分政策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生/学年,宝塔奖学金500-1500元/生/学年,60%学生享受奖、助学金资助。
勤工助学: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助学贷款:统招本专科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可贷8000元的信用助学贷款。
考研奖励:对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给予5000元奖励。
新生奖励:学校为鼓励优秀考生设立5000-15000元新生奖学金,根据各省分数划线情况,奖励标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