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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9-05 16:38:12解决时间:2022-08-24 13:27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本科 | 四年 | 工学学士 | 材料类 |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优秀综合素质和良好的知识、能力结构,适应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富有创新意识,具备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方面的知识,能在高分子材料的合成、改性和加工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聚合反应工程、高聚物合成工艺学、聚合物研究方法、高分子材料添加剂、油田用高分子材料、聚合物成型加工、聚合物共混改性原理与工艺、表面活性作用原理、涂料与粘合剂、纳米材料导论等。
就业方向:油田企业、石化企业,与高分子材料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生产销售部门,也可报考相关专业的研究生,继续深造。
授予学位: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东北石油大学(国标10220)
东北石油大学(原名东北石油学院、大庆石油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88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学校是黑龙江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48人,其中本科生18950人、专科生3941人、硕士研究生3650人、博士研究生507人。
录取原则
第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二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三条 学校2018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四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 首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2)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则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依次录取。
第五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六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高不做特殊要求。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我校对往届考生采取与应届考生一视同仁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