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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9-05 10:51:19解决时间:2022-08-24 14:30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
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1+X证书试点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综合竞争力100强”。
潍坊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七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
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潍坊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
依据《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潍坊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五条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