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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9-01 09:40:38解决时间:2022-08-24 14:42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本科 | 四年 | 管理学学士 | 工商管理类 |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
学校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在“双创”价值引领下,深化产教融合,持续开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系列改革。与企业共建共管大宗商品商学院、长城商学院等7个特色产业学院,构建形成“双院制”协同育人模式。在全国同类高校率先成立校企融合的实体创业学院,领先设立创业管理本科专业,构建多层次创业教育体系,形成专创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格局;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打造智慧学习新空间,持续推进课堂教学创新改革,深化课程内涵建设,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智能监测,促进教学有效度提升;实施全员全程导师制,所有年级学生组成卷轴式纵向学业成长班,多元导师团队助力学生学业成长;实施卓越人才成长激励计划,设置个性化培养方案及荣誉学位,助飞优秀学生发展。
我校坚持“扶贫与励志携手,助困与育人同步”的资助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资助育人”和“精准资助”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院校两级帮困体系,落实“奖、勤、补、助、贷”五位一体的资助服务体系。
各项资助措施:
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5500元/学年,二档国家助学金每生2860元/学年(如国家资助标准有变动,以最新上级文件为准)。所有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均可以提出申请。
3、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依靠自己的劳动,进行校内外勤工助学。
4、社会资助。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或企业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助完成学业。其中宁波慈善总会彩虹助学金每人3000元/学年,一般由认助人资助学生到毕业,由慈善总会负责发放。
5、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可分校园地和生源地两种。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学校指导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专科生当前每学年可申请8000元/人或12000元/人。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毕业后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后根据还款合同在规定年限内还清贷款。学生也可自行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一般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部分地方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可受理),具体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