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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9-28 11:22:56解决时间:2022-09-07 15:36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弄虚作假,不诚信者。
(6)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8)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规定与上级最新文件不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农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