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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4 17:14:56解决时间:2022-09-13 18:55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于1983创办,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辽宁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设有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外语系、实用艺术系、社会科学教学部、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和教育处,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各类在校生10000人。
专业布局以石油化工、工业民用建筑、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专业涵盖建筑、材料与能源、制造、电子信息、经济管理、艺术等门类,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势明显的专业结构体系。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专业建设带头人3人;国家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试点专业3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课1门、省级精品课10门。学院拥有一支以博士和硕士为骨干,以双师素质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有教授26人、副教授101人。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高8000元每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每年、二等2750元每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每生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