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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04 02:36:04解决时间:2022-09-26 16:35
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缴纳复试费并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 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5.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复试。
6.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 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 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 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分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 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校内调剂。 针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可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 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所有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按照《北京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 及《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要求进行调剂申请、系统 填报等相关工作。
3.未被我校拟录取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 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 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教育部调剂平台。我校不提供自命 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答案来源于:2023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