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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01 17:50:05解决时间:2022-09-29 17:27
3.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专业时应按我校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和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
4.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检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1.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长城奖学金项目、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中国-AUN 奖学金项目、太平洋岛国论坛项目、世界气象组织项目)
2.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
3.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
4.中国政府奖学金“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5.中国政府奖学金中美人文交流学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
6.中国政府奖学金“中非友谊”学历生奖学金项目
7.中国政府奖学金“中非友谊”进修生奖学金项目
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留学中南”新生奖学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