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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01 15:55:47解决时间:2022-09-29 11:51
4)GRE310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5)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6)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及以上(2019年1月参加考试);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使用英语撰写论文并获得学位(2018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其它语种(仅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可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A.该语种所在国家级水平考试:达到专业学习水平(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并在成绩有效期内);
B.5年内在该国或地区以对应语言撰写论文并获得学位(2018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上(包括英语和小语种)成绩须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
寄送须知:
申请材料共计8项,按序号顺序排列,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寄送。
考生如报考我院一个研究方向,请在大信封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方向+申请人手机号。考生如报考我院的两个研究方向,须寄送两份完整的申请材料,放入一个大信封中即可,请在大信封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方向1+申请方向2+申请人手机号。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研究生事务中心(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
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同城急送及闪送),快递单上请注明:博士申请材料。
面交材料(仅针对北京大学在校学生)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答案来源于:2023年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