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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19 10:01:12解决时间:2022-10-18 11:24
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开展:
1.各专业的推荐比例一般为推免名额的1:1.2至1:1.5之间,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情况自行确定,在本学院推荐工作方案中明确并及时公布。各专业根据推免生名额和推荐比例确定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按四舍五入确定),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是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根据各专业同年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2.符合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须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并提供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支撑材料,学院应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按学院制定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赋分方法计算相应分数。符合推免生申请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和相应材料,未及时递交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
3.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学业综合成绩及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下午17时,学业综合成绩按标准分换算成百分制。即: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综合素质测评×10%。
4.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工作要求,详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5.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并结合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情况,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如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数确实超出下达的名额,学院可作为候补对象上报,并以学院为单位注明候补顺序。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各学院、各专业的推免指标不能完成的,由学校收回,作为候补。
6.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推免条件、推荐和接收程序原则上按学校推免规定和团中央关于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研究生支教团属特殊政策专项计划,限推本校,推荐遴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鉴于该专项计划的特殊性,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支团综合能力考核比例为推免名额的1:1.2至1:2之间,且综合测评方法参见《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组建招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7.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辅导员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3年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