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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18 11:12:53解决时间:2022-10-18 09:01
(一)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年,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按学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中期考核合格后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一般为0.8万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为1万元/年。
(二)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出国(境)访学“启航计划”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设立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科研基金、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博士生助研津贴等专项经费,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学业。
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三)本科推免生(不含支教保研、农村教育硕士等专项计划)可申请“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获得赴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访学交流资助。
(四)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基本学习年限为5-6年,其培养分两个阶段:前两年为第一阶段,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执行;中期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时间为3-4年,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执行。助研津贴全程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五)本科直博生因故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博士生相关待遇,已享受的待遇差额相应退还。
答案来源于: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