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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22 00:24:10解决时间:2022-10-21 18:36
1.总成绩组成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拟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报考导师名下排名(如总成绩相同,优先按照外国语初试成绩确定排名、其次按照专业课初试成绩确定排名),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递补原则
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导师名下排名其次的合格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