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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28 11:47:01解决时间:2022-10-28 10:12
15.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
(1)身份证丢失,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居民身份证编号的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提供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须提供所在驻津部队为其开具的证明。
1.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平台上传个人材料,逾期不再补办。考虑到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网上审核需要一定时间,个别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重新上传材料进行审核等因素,请广大考生尽早上传材料,确保能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结果。
3.以上公告中涉及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或天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考生,档案在津证明、本市工作证明不能作为选择我校报考点的材料依据。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准备网上确认材料。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6日
答案来源于:2023年天津外国语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