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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31 23:52:15解决时间:2022-10-28 11:36
| 排名 | 学校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年份 | 批次 |
|---|---|---|---|---|---|
| 1 | 重庆大学 | 金融学 | 617 | 2017 | 本科一批 |
| 2 | 西南政法大学 | 金融学 | 555 | 2017 | 本科一批 |
| 3 | 重庆工商大学 | 金融学 | 535 | 2017 | 本科一批 |
| 4 | 重庆理工大学 | 金融学 | 494 | 2017 | 本科二批 |
| 5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金融学 | 493 | 2017 | 本科二批 |
| 6 |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 金融学 | 377 | 2017 | 本科二批 |
| 排名 | 学校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年份 | 批次 |
|---|---|---|---|---|---|
| 1 | 西南政法大学 | 金融学 | 560 | 2017 | 本科一批 |
| 2 | 重庆工商大学 | 金融学 | 538 | 2017 | 本科一批 |
| 3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金融学 | 523 | 2017 | 本科二批 |
| 4 | 重庆理工大学 | 金融学 | 522 | 2017 | 本科二批 |
| 5 |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 金融学 | 427 | 2017 | 本科二批 |
抗战烽火淬炼,兵工血脉浸润。重庆理工大学是重庆市重点建设高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溯源于1940年创办的国民政府兵工署第11技工学校(对外化名“士继公学”)。1950年后,学校先后更名为21兵工厂工业职业学校、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工业部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工业学校、第二机械工业部西南第一工业学校、重庆工业学校、重庆机械制造工业学校、重庆第一机械制造工业学校。1957年,昆明仪器制造工业学校金属切削专业并入。1960年,升办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升格为重庆工业学院。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由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划转重庆市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1年,重庆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整体并入。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对考生的专业录取,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2、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专业(类)录取同分排序规则采用相关省市考生投档排序规则。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学校近年来不断完善以“奖、贷、勤、补助”等形式为主的助学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有多项奖贷助学金:
一、奖学金类:
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1200元/人年、乙等奖800元/人年、丙等奖400元/人年;
2)自立自强学生专项奖学金,享受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5%,奖金额度分为甲等奖500元/人.年、乙等奖300元/人年;
3)国家奖学金,奖金额度为4000元/人.年;
4)单项优秀奖学金,享受面为5%,额度从50元/次人至3000元/次人;
5)新生特别奖学金,奖金额度分为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二、贷学金类:
1)校内无息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30%,贷款等级分为:甲等1000元/人年、乙等600元/人年、丙等4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贷款,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20%,贷款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助学金类:
1)校内困难补助,享受面为全体学生的15%,补助金额为5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享受面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补助金额为150元/人月。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由高分到低分划定合格考生分数线,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本校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因考生不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导致无法上报成绩,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试成绩无效。
校考成绩将于2022年3月中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西安思源学院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系统”查询,考试合格考生自行打印《专业课校考合格证》。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位条件
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不作为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有效条件),否则不准考或注册硕士学籍。
(四)前置学历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和“学位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必须满足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专业要求。有关报考学科、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学位
①我校硕士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下设的专业领域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②护理学(专业学位)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③本科毕业专业为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放射医学、康复治疗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授医学学位者)只可报考对应专业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④普通全日制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除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学位和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专业学位外,还可报考放射肿瘤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⑤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招收预防医学、卫生监督、卫生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学、卫生检验等医学相关专业及生物学或生命科学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学位
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的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除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外,我校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只招收相应专业的普通高校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
①普通全日制的口腔医学技术(含口腔修复工艺)、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检验技术)、医学检验(病理学方向)、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专业考生仅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②普通全日制麻醉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除可报考麻醉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外,还可报考重症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③普通全日制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其他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中西医结合临床学术学位研究生。
④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和本科毕业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可以按照执业范围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类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和同等学力人员仅允许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或生物学各学科。
⑤其他医学专业及相关、相近专业的毕业生或应届生可报考我校各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如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物理学、人文医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学科,不可报考临床医学类各学科专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不接受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或其他合同履约期内人员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