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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0-28 18:58:44解决时间:2022-10-28 12:09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64年,始终秉承“明德厚学、知行合一”的校训,积极为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提供人才保障。
学院加强党对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国家级教材建设奖、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实现新突破,近三年师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三大国家级竞赛获奖综合排名全国第13位、全省第1位,顺利承接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职能,奋力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校址:合肥翡翠路900号(大学城) 公交路线:市内乘车至明珠广场转602,底站下车(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站) 咨询电话:0551-3865888 0551-3865837(传真) 网址:http://www.aftvc.com 邮箱:aczjb@126.com
一、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哪些形式? 答: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学费缓交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学生资助?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由学校根据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以班级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为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现场,设有“绿色通道”。对持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采取暂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先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对尚未申请办理助学贷款且缴不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采取缓缴或减免学费等方式,先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具体情况,经学校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相应的资助。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此外,学校还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困倍增计划等,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个档次:4000元、3000元、2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用以支付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办理时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学生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农村信用合作社助学贷款直接到农信社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五、如何申请勤工助学? 答: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院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六、其他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学校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依规程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学校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按照学生成绩和在校表现综合评定;学校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困倍增计划予以资助。
可登陆安徽省学生资助网(http://xszz.ahedu.gov.cn/)或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afc.edu.cn),查阅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咨询电话: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0551-63865899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详情见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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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控制线: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冬季项目、田径项目、游泳项目不低于90分,其他项目不低于60分。
(3)综合分录取控制线:综合分不低于60分。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我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用于一志愿其他项目,未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5.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橄榄球项目,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男女分别进行招生。足球、手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的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分别进行招生。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三类分别进行招生。
6.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