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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01 00:02:12解决时间:2022-10-31 11:57
年份 | 专业名称 | 地区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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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社会学 | 四川 | 文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48 | 15045 |
2021 | 社会学(非定向) | 广东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2 | 17985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类型 | 学制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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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 云南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四年 | 7 |
社会学 | 云南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四年 | 33 |
社会学 | 内蒙古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社会学 | 吉林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 | 2 |
社会学 | 四川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社会学 | 河北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本科 | 四年 | 法学学士 | 社会学类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具备科学 认识、研究社会的基本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党政机关、教育、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中从事社会调查研究与数据分析、政策研究与政策评估、社会管理与社会规划等方面工 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及人文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 接受社会调查和分析研究的专业训练,具有认识社会和分析社会的基本能力及社会管理工作的 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社会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社会学学科的发展动态;
2.掌握社会调查和社会研究的基本方法,能熟练运用社会统计分析软件,能做定量分析和 定性分析;
3.了解经济、政治、法律等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
4.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关于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 法规,并了解我国国情;
5.具有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管理能力;
7.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社会学。
核心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学理论、社会研究方法、中国社会思想史、发展社会学、组织社会 学、社会分层理论、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概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在昆明唯一遗脉
云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百所重点建设大学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
1937年抗战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迁至昆明合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1946年抗战胜利后,组成联大的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整建制留昆独立设置,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建校70多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20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
2015年,我校共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6857人,6657人就业,就业率为97.1%。毕业生就业去向:机关4.8%,教育行业事业单位31.4%,其它事业单位4.0%,企业42.4%,部队0.8%,基层项目3.2%,升学5.1%,出国出境1.7%,其它6.7%,未就业2.9%。
就业区域分布为:省内占86.6% (昆明、昭通、大理约占57.4%,其余地州市占29.2%),省外占13.4%。
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毕业生年终就业区域分布
地 区 |
就业人数 |
比例 |
地 区 |
就业人数 |
比例 |
昆明市 |
3235 |
48.6% |
大理州 |
263 |
4.0% |
曲靖市 |
227 |
3.4% |
保山市 |
159 |
2.4% |
昭通市 |
320 |
4.8% |
德宏州 |
168 |
2.5% |
楚雄州 |
157 |
2.4% |
丽江市 |
104 |
1.6% |
玉溪市 |
205 |
3.1% |
迪庆州 |
31 |
0.5% |
红河州 |
249 |
3.7% |
怒江州 |
38 |
0.6% |
普洱市 |
110 |
1.7% |
临沧市 |
201 |
3.0% |
文山州 |
197 |
3.0% |
西双版纳州 |
100 |
1.5% |
省 外 |
893 |
13.4% |
我校2015年录取批次以当地招办(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和“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是:
1.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志愿相同时按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3.总分相同情况下,对长期工作在高寒山区的教师子女、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体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4.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5. 云南华文学院的所有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及其子女、归侨侨眷子女考生。
6. 我校数学学院的数学类、统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
7.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动画专业招收文史、理工及艺术类考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服务与管理方向)招收文史、理工及体育类考生。以上两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史、理工类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云南省美术类、体育类统考成绩)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不分文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8.艺术类“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书法学”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 艺术类“动画”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分(不分文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体检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不分文理)和专业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1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评卷,各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统计情况,确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达到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综合评价,分项目择优录取(免试运动员除外)。
14.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15. 专升本专业面向云南省高等专科学校招收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16. 我校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均可通过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考试报考我校。此外,香港考生可通过对港免试招生计划报考我校;澳门考生可通过对澳招收保送生计划报考我校;台湾考生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报考我校,也可通过我校对台自主命题招生考试报考我校。
17.凡报考我校部分需要有外语口语考试成绩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合格者方能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版)。
18.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19.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20.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我校执行国家和考生生源省所制定的相应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