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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02 07:16:33解决时间:2022-10-31 12:09
| 年份 | 专业名称 | 地区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2021 | 朝鲜语(英语考生) | 吉林 | 理科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35 | 52510 |
| 2021 | 朝鲜语(英语考生) | 吉林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96 | 16773 |
| 2021 | 朝鲜语(英语考生) | 黑龙江 | 文科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366 | 23552 |
| 2021 | 朝鲜语(英语考生) | 安徽 | 文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525 | 47157 |
| 2021 | 朝鲜语(英语考生) | 贵州 | 文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7 | 38339 |
| 2021 | 朝鲜语(英语考生) | 天津 | 综合 | 本科批B段 | 普通类 | 475 | 38708 |
| 2021 | 朝鲜语 | 辽宁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67 | 28832 |
| 2021 | 朝鲜语 | 江苏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76 | 55510 |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类型 | 学制 | 人数 |
|---|---|---|---|---|---|
| 朝鲜语(英语考生)(英语考生) | 吉林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 | 4 |
| 朝鲜语(英语考生)(英语考生) | 吉林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 | 16 |
| 朝鲜语 | 内蒙古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 朝鲜语(英语考生)(英语考生) | 黑龙江 | 本科二批A段 | 普通类 | 四年 | 4 |
| 朝鲜语(英语语种考生) | 安徽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 | 3 |
| 朝鲜语英语) | 贵州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 朝鲜语(英语语种考生;英语考生) | 河北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3 |
| 朝鲜语(英语考生) | 辽宁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4 |
| 朝鲜语 | 江苏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4 |
| 朝鲜语(英语考生) | 天津 | 本科批B段 | 普通类 | 四年 | 3 |
| 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分类 |
|---|---|---|---|
| 本科 | 四年 | 文学学士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Boda College of Jilin Normal University),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独立学院,是由具有50年丰富办学历史的吉林师范大学与实力雄厚的四平市铁东区热轧钢厂合办的一所育人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大学。学院坐落于松辽平原美丽的英雄城—吉林省四平市。
博达学院于1999年底开始筹建,2000年4月被吉林省教育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吉林师范大学的二级学院,当年秋季首批新生入学。2004年3月被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现有在校生9000余人。在不断探索的办学实践中,博达学院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和品牌优势。
学院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果园街217-3号
邮政编码:136000
电话:0434-6090997 0434-6091999
传真:0434-6090999
招生网址: https://zsb.bdxy.com.cn/
学院网址:www.bdxy.com.cn
E-mail: bdxyzsb@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0434-6090999
王老师 0434-6091999
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一)填报志愿。高考成绩总分达到2021年广西高职高专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的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方向)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填报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给我校,由我校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由我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将公布于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gxnun.edu.cn/),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面试合格的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录取。我校依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1年招生工作规定,根据投档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四)签订协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订《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考生及监护人、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方签订。
1,我校将协议书(一式5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拟录取考生
2,录取为壮汉双语公费师范生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一式5份),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3.考生报到入学后,由我校将协议书(一式5份)寄送给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由教育局负责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字、盖章后每式3份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
4、我校将各方均已签章的协议书1份送交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