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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07 09:54:52解决时间:2022-11-05 00:15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扎实的科学理论、工程技术和实践训练基础为支撑,培养具有良好的政 治文化素质,具有外语及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系统掌握食品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基本知识和基 本技能,能在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及与食品科学与工程有关的教育、研究、进出口、卫生监督、 安全管理等部门从事食品或相关产品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生产管理、品质控制、产 品销售、检验检疫、教育教学等方面工作,具有宽广知识面、多领域适应能力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 门人才。
培养要求:
1.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坚定的追求卓越的态度、强烈的爱国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 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数学和其他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具有良好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服务意识;
4.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食品科学与工程 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5.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提出和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案,并解决食品工程实际问题的能 力,能够参与食品生产及运作系统的设计并具有运行和维护能力;
6.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进行食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的初步能力;
7.具有信息获取和职业发展学习能力;
8.了解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领域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9.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10.具有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
11.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主干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
核心知识领域:食品工程制图基础知识,食品机械工程基础知识,食品加工单元操作的基本 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术;食品原料与成品中各种成分的化学性质、生理功能、体内代谢机制;食 品加工与贮藏过程中所发生的化学变化、微生物变化、物性变化;食品各种危害因素及其检测和 控制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技术;各类食品加工基本技术及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加工机械与 设备、食品工厂设计与环境保护。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括号内为含实验学时数):食品生物化学(60学时)、食品微生物学(70学时)、食品 营养学(60学时)、食品安全学(食品安全与卫生学)(40学时)、食品工程原理(70学时)、食品化 学(60学时)、食品分析(60学时)、食品工艺学(70学时)、食品机械与设备(40学时)、食品工厂 设计与环境保护(食品工厂设计)(30学时)。
示例二(括号内为含实验学时数,按每16学时折合1学分):食品生物化学(基础生物化学 A)(72学时)、食品微生物学(56学时)、食品营养学(32学时)、食品安全学(食品安全与卫生) (56学时)、食品工程原理(56学时)、食品化学(56学时)、食品分析(24学时)、食品工艺学(80 学时)、食品机械与设备(56学时)、食品工厂设计与环境保护(食品工厂设计基础)(32学时)。
示例三(括号内为含实验学时数):食品生物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104学时)、食 品微生物学(96学时)、食品营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32学时)、食品安全学(32学时)、食品 工程原理(食品技术原理)(32学时)、食品化学(32学时)、食品分析、食品工艺学(64学时)、食 品机械与设备(48学时)、食品工厂设计与环境保护。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认识实习、金工实习、食品专业社会调查、食品工 艺实习、食品工艺设计、食品工厂设计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主要专业实验:食品生物化学实验、食品微生物学实验、食品营养学实验、食品安全学实验、 食品工程原理实验、食品化学实验、食品分析实验、食品工艺学实验、食品机械与设备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或农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以及党和国家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从事司法实践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法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学制 | 人数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 天津 | 法学(校本部) | 综合 | 本科批A段 | 普通类 | 四年 | 2 | (1) | 历史/思想政治(2选1) |
| 内蒙古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
| 辽宁 | 法学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
| 安徽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 | 2 | ||
| 山东 | 法学 | 综合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四年 | 3 | ||
| 河南 | 法学((4400)元/年)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
| 湖北 | 法学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L0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广东 | 法学(校本部)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4 | (201)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重庆 | 法学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
| 四川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四年 | 2 | ||
| 云南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四年 | 3 | ||
| 陕西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四年 | 3 | ||
| 宁夏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 | 46 | ||
| 法学(地方专项计) | 8 |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排名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 内蒙古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5 | 1631 | ||
| 辽宁 | 法学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88 | 3764 | ||
| 吉林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38 | 2412 | ||
| 安徽 | 法学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4 | 5304 | ||
| 河南 | 法学(校本部)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607 | 5241 | ||
| 海南 | 法学 | 综合 | 本科批 | 普通类 | 625 | 6546 | (02) | 思想政治/历史(2选1) |
| 重庆 | 法学 | 历史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81 | 4752 | ||
| 四川 | 法学(认同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20分) | 文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4 | 6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