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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18 07:47:24解决时间:2022-11-05 22:11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排名 | 专业组 | 选科要求 |
|---|---|---|---|---|---|---|---|---|
| 浙江 | 应用化学 | 综合 | 平行录取一段 | 普通类 | 557 | 89969 | ||
| 应用化学(少数民族班) | 537 | 113087 | ||||||
| 安徽 | 应用化学 | 理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83 | 94655 | ||
| 湖南 | 应用化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498 | 83945 | (5组)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折算而成的综合分择优录取。除福建省外,综合分计算的一般办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750×50%+考生专业分÷高考专业总分×750×50%。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该省文件规定执行。
各专业对应的综合分类别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音乐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2.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等专业,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3.摄影专业:浙江省按照摄制类投档分择优录取,湖南省按照摄影摄像类综合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按照编导类综合分择优录取,除前述3省外的其它省份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4.综合分相同考生录取办法,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5.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规则: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