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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08 19:37:34解决时间:2022-11-08 14:43
2.实行监督制度。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研究生院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0595-22693678)和研究生院(0595-22692539)举报。
3.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单位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4.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考生所报考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
5.入学后三个月内,各招生单位应加大新生复查力度,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