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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17 14:23:07解决时间:2022-11-10 09:34
(一)校级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待录取结果,协调落实复试相关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研究生教学部在校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学院级组织机构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级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院级领导小组由招生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负责遴选和培训复试教师。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原则上均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个小组须配备1名记录员。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教学部集中统一保管。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教学部审核备案。
答案来源于:2220年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