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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26 21:03:04解决时间:2022-11-22 17:28
1.寄送至院系的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考院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
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两类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1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仙林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1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交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出版专著(含独著或合著)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的复印件。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京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