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和专家组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名单分别确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共同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名单分别确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和硕博连读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和专家组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和硕博连读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导师招生计划的3倍(且每位博导名下最多不能超过4个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生物与医药专业综合评分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共同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按不少于1:3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名单一起排名确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和本专业硕博连读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和专家组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名单分别确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硕博连读申请人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申请材料评价及评分,按不超过拟录取人数2倍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名单。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含硕博连读),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排名确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名单。
2022年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按1:2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即“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分的平均分低于60分或超过1/3的专家不予推荐的考生,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按1:2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即“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分的平均分低于60分或超过1/3的专家不予推荐的考生,不能进入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