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本章程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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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调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三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按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类别所对应的投档成绩进行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审录;若文化统考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和学校等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四川师范幼师系 四川幼师学校 成都幼师学校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主要面向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托儿所、亲子园等单位的教师工作,并能担任幼儿英语、舞蹈、美术、钢琴等技能的培训和指导,还能胜任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咨询服务、产品开发、图书出版等工作。
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减、免助学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励基金。
(500元—4000元)学院还是“希望工程职业教育助学计划”的定点单位,新华文轩也为优秀学生设立了“企业奖学金”,
(1000元—6000元)各种奖励基金使学生受奖(助)面高达60%以上。同时我院还为学生提供了多种勤工助学的岗位。
年制大专,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颁发国家认可的“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全国电子注册,网上可查。)
专业设置
#table#专业设置(中专、初中起点大专)1、旅游乘务类2、汽车类3、信息技术类4、教育类5、医护类6、五年一贯制统招大专旅游管理(酒店导游方向)旅游管理(航空地勤方向)旅游管理(铁路乘务方向)旅游管理(地铁安检方向)汽车商务(汽车形象定向班)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车身修复(钣金)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会计与市场营销通信运营管理幼儿师范学前教育(双语方向)学前教育(艺体方向)护理高级护理涉外护理药学药剂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建筑设计技术酒店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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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