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项目:女子足球、男子足球-吉林化工学院
2.招生人数:22人(男、女比例视生源情况确定)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5.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为准。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 至 2月27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材料→发短信通知吉林化工学院联系人,告知考生姓名、报考项目→现场认证及缴费。
1.考生登陆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网(http://zsjyc.***.cn/)通知公告栏下载《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2.考生报名后,以下材料必须用特快专递EMS(使用其它方式邮寄视为无效)邮寄到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1)《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运动等级查询结果的打印材料及网页截图;
(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果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4)参赛秩序册本人部分复印件;
(5)成绩册本人部分复印件;
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6);
(7)学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原件将在考生现场报到时使用)。
(9)本人及家长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要求一律用A4纸复印。
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2019年2月27日
四、测试安排
1.报到时间:2019年3月6日
2.报到地点: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院部132室)
3.现场确认:确认材料提交
(1)身份证原件;
(2)2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3)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
(4)竞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秩序册、成绩册和比赛成绩证书原件);
(5)现场采集本人头像数据;
(6)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4.测试时间:2019年3月7日
5.测试内容:
(1)足球(非守门员)项目:①5*25米折返跑;②传准;③运射;④比赛
(2)守门员项目:①立定三级跳远;②掷远与踢远;③扑接球;④比赛
6.测试地点: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信息为准。
六、录取规则
按照2019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文件规定执行。对专项测试合格且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的考生,分三个层次录取。
1.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标准。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2.体育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的65%,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该部分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3.经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和队伍建设确实需要的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优秀考生,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
4.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n/)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5.专业安排:学生在填报《吉林化工学院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时自愿选择合适专业,录取时由学校安排到相应专业学习。
6.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网。
七、其它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学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同时报其所在省级招生办。
2.新生入学后必须履行在校期间的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方可获得必修学分和毕业条件。
3.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章简章解释权归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上述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5.考生来我校报名考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请考生自行到学校指定地点报到,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6.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学院简介
经济管理学院起步于1994年创立的工业外贸专业,1999年成立经济管理系,2006年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22年来,培养了3100多名经济和管理高级人才,经管学子的足迹遍布世界各地。经济管理学院现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管理工程、会计、金融等5个系;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ERP实验室、金融实验室、物流实验室、国际贸易实验室、综合仿真实验室;院务办公室,学生办公室,图书资料室。
多年来,坚持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发展方向,立足吉林,面向全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侧重为各类企业培养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先后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工程管理、金融工程、物流工程和信息资源管理等8个专业,在校生1746人。
现有专任教师4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1人;共有2名吉林市学科带头人,1名校级学术带头人,3名校级学术骨干,1名校级教学名师。建成1门省级精品课,4门省级优秀课,4门校级优秀课。近3年共发表论文177篇,出版教材及著作6部,主持及完成科研及教研项目50项。2007年和2015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连续被评为校级特色专业,2011年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被评为“十二五”期间学校特色学科。
秉承吉林化工学院“严谨、勤奋、求实、进取”的校风,班子团结务实,教师爱岗敬业。提出了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和面向学生的“三个面向”办学理念,构建“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形成校内实验、学科竞赛和校外实习的“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创新毕业环节教学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办学,办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多年来,学生积极参加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ERP比赛、市场营销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大赛、POCIB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以及互联网+等学科竞赛,并获得数十项国家及省级奖项。先进的办学理念、良好的办学质量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好评。2013-2015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2015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