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_网友
更新:2022-02-14 18:52:32解决时间:2018-08-17 20:50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概况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教育部备案代码14122,湖南省招生代码4769)。2008年面向湖南、湖北、江西、河南等13个省(市、区)招收国家任务高职高专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各省(市、区)相关招生计划专刊《招生报考指南》。
l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l 联系电话:0731-8379888 8379009(Fax)
l 学校网址:www.***
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专业制定计划,做好招生宣传、组织落实招生录取。
第三条 录取原则
贯彻教育厅“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1、 录取原则:
A、 录取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男女不限。第一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B、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以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2、提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提档比例。
3、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4、外语语种不限。
5、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普通考生
考生考试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构成。
1.文化考试成绩根据考生类型分两种方式确定。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次成绩为依据,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单招报名结束后统一认定,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1/2计分,满分分值450分,
(2)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学院选聘命题组在教育部和湖南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特点和学院实际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考试试卷为综合卷,满分分值450分(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采用不同试卷)。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通用技术基础、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分值150分。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
(二)社会人员考生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职工等五类社会人员考生不参加文化考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分值150分。
(三)免试录取资格考生
在中职就读阶段获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的应届考生,可申请进入相应专业免试就读,考生须于3月27日,携带相关资格证书及参赛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来学院招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生办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即获免试录取资格。